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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萃英学院资助拔尖学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管理办法

发布人: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4-18

 

萃英学院资助拔尖学生出国(境)参加

国际学术会议、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管理办法

 

院发〔2019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开阔国际视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国(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

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 资助的对象:我院进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内的学生,不包括正在国(境)外学习的学生;

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品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际交流的语言要求;

(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本人作为作者(排名前三)撰写的学术论文被国(境)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录用为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单位、第一通讯单位必须为兰州大学;所接受论文应与申请者所开展的研究紧密相关;为国内外公认的有含金量的国际学术会议;一篇论文仅支持1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获得会议的正式邀请信。

(三)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者:所参加的国际学术竞赛需符合学校教务处支持与奖励本科生专业大赛的相关条件;获得学校立项资助。

第五条 优先考虑对方已经提供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未获得过公派资助留学及学院其他资助的学生。

第六条  毕业前6个月,学院不予受理资助申请。原则上在学期间每位学生只能接受一次资助。

第三章 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范围包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及住宿费。

第八条 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须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第九条 住宿费标准按照《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校财〔2014〕27号)执行。

第十条 同一次会议,同一科研导师所指导的学生最多资助2人,同一专业的最多资助3人。

第十一条 获得学校立项资助的,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的,萃英学院可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者需填写《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或《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高水平国际竞赛资助申请表》(附件2),由科研导师推荐、学业导师审核,萃英学院审批。

第十三条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提供:会议邀请函;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为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的证明;论文全文(或摘要)。

十四条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者提供:学术竞赛邀请函;学校立项资助的文件或证明;团队成员名单。

第五章 经费使用和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在国际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竞赛结束一个月之内,向萃英学院提交书面报告,填写《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总结报告》(附件3),并报科研导师和学业导师审核后,提交至萃英学院审批。学术会议或竞赛结束后,若书面报告经萃英学院审核同意,须在一定范围内举办汇报会,汇报参加国际会议或国际学术竞赛情况,以及相关学术领域最新进展。

第十六条 审批合格者,本人、国际教育合作办公室负责人在所有发票原件上签字后,按照财务处报账要求整理,经萃英学院审批后到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萃英学院

2019年4月16

 

萃英学院资助拔尖学生出国(境)参加

国际学术会议、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管理办法

 

院发〔2019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开阔国际视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国(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

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 资助的对象:我院进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内的学生,不包括正在国(境)外学习的学生;

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品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际交流的语言要求;

(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本人作为作者(排名前三)撰写的学术论文被国(境)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录用为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单位、第一通讯单位必须为兰州大学;所接受论文应与申请者所开展的研究紧密相关;为国内外公认的有含金量的国际学术会议;一篇论文仅支持1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获得会议的正式邀请信。

(三)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者:所参加的国际学术竞赛需符合学校教务处支持与奖励本科生专业大赛的相关条件;获得学校立项资助。

第五条 优先考虑对方已经提供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未获得过公派资助留学及学院其他资助的学生。

第六条  毕业前6个月,学院不予受理资助申请。原则上在学期间每位学生只能接受一次资助。

第三章 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范围包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及住宿费。

第八条 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须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第九条 住宿费标准按照《兰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校财〔2014〕27号)执行。

第十条 同一次会议,同一科研导师所指导的学生最多资助2人,同一专业的最多资助3人。

第十一条 获得学校立项资助的,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的,萃英学院可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者需填写《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或《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高水平国际竞赛资助申请表》(附件2),由科研导师推荐、学业导师审核,萃英学院审批。

第十三条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提供:会议邀请函;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为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的证明;论文全文(或摘要)。

十四条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者提供:学术竞赛邀请函;学校立项资助的文件或证明;团队成员名单。

第五章 经费使用和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在国际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竞赛结束一个月之内,向萃英学院提交书面报告,填写《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总结报告》(附件3),并报科研导师和学业导师审核后,提交至萃英学院审批。学术会议或竞赛结束后,若书面报告经萃英学院审核同意,须在一定范围内举办汇报会,汇报参加国际会议或国际学术竞赛情况,以及相关学术领域最新进展。

第十六条 审批合格者,本人、国际教育合作办公室负责人在所有发票原件上签字后,按照财务处报账要求整理,经萃英学院审批后到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资助申请表

  3.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竞赛总结报告

 

 

 

 

萃英学院

2019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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