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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英基金】关于对2023年萃英学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

发布人: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3-06

2020、2021级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和2024年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立项的萃英学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项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提交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指导老师签字后的《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附件1,PDF版)和结项成果(Word版)。各项目团队或项目负责人需于3月17日23: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格式“项目所属类别+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附件1命名格式“《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负责人姓名”;结项成果命名格式“项目所属类别+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发送至邮箱:cxsj2023@163.com。纸质版(一式四份)材料于3月18日18:00前送至致远楼905赵青天老师处。

2.结项答辩。

3月15日起,学院团委将对拟结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

3月31日前,学院将组织结项答辩,各项目需以ppt形式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均须参加结项评审;若存在弃项、延期等情况,需由项目团队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做出相应处理。

2.结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创业执行报告等,科技发明类成果需在学院审核阶段提交实物作品,作品无需提交至校团委但需将作品介绍视频或文稿(文稿需包含图片)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3.学院将使用维普系统(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lzutw)对各项目结项成果进行查重校验(查重率=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自引率+他引率+专业术语)。项目查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高于30%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一般项目处理;一般项目查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高于50%视为不通过并直接取消结项资格、不再复查,介于30%-50%之间可在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第二次查重率不高于30%则查重通过,否则取消项目结项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组赵青天老师。

 

萃英学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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