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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9-03

各位2018级、2019级的同学:

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9月4日下午4:00前班级提交综合测评评定小组成员(5人,2020-2021学年班长和团支书必须为小组成员,非学生干部比例不低于40%)到辅导员吴庭悦老师邮箱(18893799162@163.com),9月5日进行公示。

9月6日,辅导员在网上完成测评小组成员指定,测评小组成员完成网上基本素质测评打分;

9月8日,发放综合测评细则和测评注意事项;

9月8日—9月12日,在各班班主任指导下,测评小组整理学生加减分证明材料,依据细则加减分。(附加分:学生必须提供证明材料;遵从评定细则加分原则;以学年为单位,只计算本学年的奖惩情况)

9月13日,各班级测评小组填写综测附加分样表(见附件),经各班班主任确认签字后,与附加分证明材料一同交至812办公室审核。

9月15日,测评小组组长将奖励分及扣除分录入学工系统,进行排名。

9月15日—9月16日,辅导员审核班级测评小组所提交的签字确认材料,学院学工组执行排名。

9月17—19日,进行公示。

9月20日,综合测评结束,系统关闭。


注意事项:

2019级物理萃英班及2020级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来学院进行,外出交流学生的成绩以教务处转换的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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