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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通知】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赵青天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0-07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本科生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与申报条件

1、名额分配

学院共有国家奖学金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8名。此次参评的是我院2020、2021级萃英班同学,2022级萃英班同学在原学院参评。

2、申报条件

(1)国家奖学金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还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学院择优推荐。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为2022-2023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只要有一个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即可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同时申请励志奖学金。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1日-10月9日)

申请者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lhm@lzu.edu.cn截止至10月8日晚24时。【注:本次材料审核严格,申请者务必按要求进行填写,填写不规范者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符合条件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可参加学院答辩,以PPT形式向评审委员会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2022-2023学年的学业进展、参加科研创新项目、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等的情况,每人限时5分钟(正在国外交流的同学可委托本班同学代为答辩),评委提问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学院评议通过的同学须在智慧学工上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7)。

(二)学校评审公示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

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教育部。

三、学生材料提交(均为电子版)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要严格按照填写规范(附件3)认真填写。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要严格按照填写规范(附件3)认真填写。

(3)个人事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2)《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6)

兰州大学萃英学院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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