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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评优】关于开展萃英学院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4-07

为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团委发〔2019〕14号),决定开展萃英学院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

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萃英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萃英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1.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附件1)

2.2023年度团员评议等级为“优秀”;

3.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范围为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或班级学生团干部,从事团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校级获评与院级获评不兼得。

三、评选名额

1.根据《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我院分配名额为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10名、优秀学生团干部4名、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

2.按照所在支部/部门人数比例设置,萃英学院评优名额为萃英学院优秀共青团员10名、优秀学生团干部4名。

注:各班级、学生会团委推优名额不超过4名(其中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萃英学院优秀共青团员1名、优秀学生团干部1名)。

四、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评的同学按类别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表彰”申报表》(附件3)、《萃英学院“五四表彰”申报表》(附件4)、《主要事迹材料说明》(附件5);

2.填写好的申报表交部门负责人或班级团支书,由学生会团委各部门或各班级进行评审推荐,并在各部门或班级内部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

3.纸质版材料于4月10日前交于致远楼9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基层团建指导中心负责人邮箱:张芯玮xwzhang21@lzu.edu.cn、张墨zhangmo21@lzu.edu.cn。


附件:

1.《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docx

2.《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各奖项推荐汇总表.docx

3.《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表彰”申报表》.docx

4.《萃英学院2023年度“五四表彰”申报表》.docx

5.《主要事迹材料说明.docx



 兰州大学萃英学院团委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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