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2021级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http://cycollege.lzu.edu.cn/info/1048/4628.htm)的要求,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0级未参加过“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的学生及2021级有意向主持“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的学生。
(注:根据学院荣誉学生的评定要求,每名学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主持一项科研训练项目,否则将无法取得荣誉学生证书。)
2.学生个人、小组均可以申报项目,但集体申报的项目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且必须有低年级学生参与。集体项目的成员原则上应为我校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
3.个人可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参与两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自己负责的项目、不能参与其他项目。
4.各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人,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3项,确有特殊情况超过3项的,需为该教师指导的所有项目配备科研朋辈导师。
二、申报材料
各项目组于3月19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包括:《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和《2023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情况汇总表》)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lzuchclw@163.com(邮件压缩包命名为:“2023萃英基金立项材料+负责人姓名)。于3月20日前将指导老师签字后的《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榆中校区至公楼B206办公室李炜老师处。
三、立项答辩
预定于3月23日开展2022年萃英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答辩工作,答辩采取PPT、视频等形式,每个团队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点汇报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创新点及取得成果。各项目团队具体答辩时间、地点随后通知,各项目团队于3月22日12:00前将最终版PPT、视频发送至邮箱lzuchclw@163.com(命名格式为:2023萃英基金立项答辩PPT+负责人姓名)。
四、申报要求
1.严格项目结项要求,自然科学类项目需提供研究论文作为结项成果;工程与技术科学类项目需提供研究论文或发明实物(含专利证书)作为结项成果;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需提交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作为结项成果;医药科学类项目需提供研究论文或发明实物(含专利证书)作为结项成果;创业计划类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及参加各类比赛的总结说明作为结项成果;创业实践类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及项目执行书(近一年的公司运营情况)作为结项成果。
2.基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需注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编号。
五、注意事项
1.申报的课题应具有创新性与可行性,尽量与项目主持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当是自己的科研导师,如另选他人,需单独说明。
2.已经申报校内外相关资助的项目课题,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主持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请新项目。
3.优秀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创”“君政”等科研训练计划进行深入研究,优先推荐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全国性学术科技、创新创业赛事。
3.“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学年,因正当理由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应由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项目延期结项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更换,请各位同学选择项目课题时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
4.项目分为创新训练类、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每一类别又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其中,创业训练类为截至2023年3月1日前尚未注册公司的项目,创业实践类为截至2023年3月1日前已经注册公司的项目。
5.2022年已结项但仍有进一步研究潜力的项目可申请继续立项,以开展进一步的研究。2022年延期至2023年结项的项目需在校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重新申报,并在“备注”栏中注明“2022年延期项目”。
6.“萃英学生创新项目”鼓励研究生(硕、博)参与担任“科研朋辈导师”。“创新训练”类别的项目团队,在确保一名专业教师为指导教师的前提下,可以邀请一名研究生担任本团队的“科研朋辈导师”,每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项目团队的“科研朋辈导师”;“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类别的项目团队可以邀请研究生作为项目成员(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参与团队项目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并且团队中必须有低年级本科生(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
7.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学生端:http://twsys.lzu.edu.cn/lzutwstu/
附件1: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23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情况汇总表
萃英学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