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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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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9-29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本科生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与申报条件

1、名额分配

学院共有国家奖学金2名,励志奖学金7名。

2、申报条件

1)国家奖学金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为2021-2022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季和秋季学期只有有一个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的也可申请)

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1名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及1名励志奖学金申请者(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推荐)参加答辩。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并且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3人参加答辩环节。

(申请国奖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同时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占用班级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1日-10月5日)

各班级推荐的申请者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wangsiyievey@163.com截止至10月2日晚24时。【特别注意:本次材料审核严格,申请者务必按要求进行填写,填写不规范者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各位申请的同学以PPT形式向评审委员会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2021-2022学年的学业进展、参加科研创新项目、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等的情况,每人控制在3分钟之内(正在国外交流的同学可委托本班同学代为答辩)。感兴趣的院内其他同学可以旁听答辩。答辩10月4日13:30开始。每人限时3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2分钟。(2019级学生在观云楼八楼线下答辩,2020级学生不能线下的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进行)

经学院评议通过的同学须在智慧学工上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7)。

(二)学校评审公示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

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教育部。

三、学生材料提交(均为电子版)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要严格按照填写规范(附件3)认真填写。

2)《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5),要严格按照填写规范(附件3)认真填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2)《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6)



兰州大学萃英学院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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