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2017级本科生,其中优秀毕业生从2016级毕业生中评选,2018级在原学院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申请阶段(11月6日-11月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系统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9日-11月11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1月13日-11月30日)
学生奖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与“十佳百优”班级合并,“文明宿舍”与即将开展的宿舍评优合并,此次不做评定。
(二)学生标兵每班推荐2名,其中需注明一名优秀学生标兵人选。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荐2名,优秀毕业生每班评选2名。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文明风尚奖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附件三)规定执行。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的规定执行。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
(四)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规定执行,各班级无名额限制。
(五)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再参与学校类奖学金的评定;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的评定。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2018-2019学年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申请科研创新奖学金和优秀文体奖学金学生的申请书(自行撰写)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术论文需复印论文封面、封底及本人论文页;获奖证书复印证书内页);
3.申请文明风尚奖学生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二)电子材料
1.《2018-2019学年奖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申请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文明风尚奖学生的事迹材料。
(三)报送地址
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观云楼812办公室,电子版班级汇总之后发送至lizhj@lzu.edu.cn,截止时间11月8日12:00。
五、表彰及奖学金发放
评定结果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财务处负责发放奖学金,学生处负责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