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萃英学院学生外出实习管理规定
院发〔2019〕1号
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实习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习活动主要包括学生自主联系,实习时间超过一周,赴校外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等参加科研训练(科研实习)、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暑期学校、夏令营等。
二、学生外出实习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兰州大学萃英学院学生实习备案表》,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实习。
三、学生外出实习期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网信、交通等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必须在外出实习前购买意外保险。
四、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五、实习期间,学生要主动和学院保持联系,及时向辅导员、学业导师汇报实习内容、实习心得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等。
六、学生实习结束,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及时向辅导员报到销假。
七、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外出的学生,将视同旷课,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办法由萃英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萃英学院(章)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