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相关规定及《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的精神,现将我院评优和奖学金评定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和奖学金评定的内容
(一)集体及个人评优
1.先进班集体:共2个名额,评选条件参照《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各班级自愿申请,申请时提交2017-2018年度班级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学院会根据提交材料,确定奖项归属。
2.文明宿舍:共5个名额,采用宿舍成员自主申请的方式,申请时提交1000字左右的申请材料,反映宿舍成员面貌及宿舍文化。学院会参考卫生检查情况进行评定。
3.优秀学生干部:共9个名额,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优先考虑院学生会干部和优秀的班级干部,申请者填写《兰州大学萃英学院学院评优推荐表》(附件4),学院统一评选。
4.学生标兵:共19个名额,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综合素质突出,每班推荐2人,申请者填写《兰州大学萃英学院学院评优推荐表》(附件4),学院统一考核。
5.优秀学生标兵:共10个名额,在各班推荐的学生标兵中评选,要求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申请者需要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5)。
6.优秀毕业生:共9个名额,每班推荐2人。申请人须为2015级学生,前三年总成绩在所在班级的20%。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申请,申请者需上报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限,学院经审核确定人选上报学校。
7.文明风尚奖:共1个名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过审核 ,可获得文明风尚奖荣誉称号:(一)敢于与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表现突出。(二)在突发事件中,敢于挺身而出,表现突出。(三)面对逆境,自立自强,表现突出,已产生较强社会影响。(四)其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申请者需上报申请书(自行撰写)、个人事迹材料和证明材料,学院经审核确定人选上报学校。
(二)奖学金评定
1.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表1,根据2017-2018年度综合测评排名评定。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学校类奖学金。
2.科研创新奖学金、优秀文体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一等)和优秀文体奖学金(一等)各10个名额,科研创新奖学金(二等)和优秀文体奖学金(二等)各15个名额,评定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自行撰写)和证明材料(学术论文需复印论文封面、封底及本人论文页;荣誉证书复印证书内页)。
注意:2017级同学请关注原学院评奖评优工作,按照要求在学工网进行申请,我院进行网上审批。
二、工作进度及程序
1.11月7日-11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班长以班为单位提交班级所有奖项的申请材料及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表2),电子版发送至yangjx2016@lzu.edu.cn,纸质版(其中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需班级学业导师签字确认)交到812办公室杨老师处, 11月9日下午4点截止。
2.11月9日-11月12日,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学院根据各班级提交材料开展评审工作,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学生处审核。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事务办公室,电话:8913380。地点:观云楼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