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年级金额分配
各年级金额划拨以2018-2019学年学生人数为基准,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表格,根据学校要求,一、二、三各等级要统筹分配。等级金额分别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二等助学金2500元,三等助学金1500元,按月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二、评定工作要求
1.各班民主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础上,结合班级学生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2. 根据近年来国家资助政策及我校学生资助体系调整情况,2018年-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不再受《兰州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53号)第七条(4)“‘上学年已享受大额资助累计超过5000元者’应取消获奖资格”的限制,在统筹学生受奖助金额时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校学字〔2008〕44号)第十三条(二)“学生每人每学年享受的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3万元(不含各类贷款)”的规定执行,其他严格按照《兰州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评审。
4.请各年级严格按照分配金额进行评审,不得超出总金额。
5.本年度不需要向学校上交助学金申请表,各班级根据自身情况可收取学生手写的《国家助学金申请书》(说明情况即可,无固定格式),作为申请及参考评定的依据。不用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向班级提交申请的同时在学工系统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请班长一定督促申请同学完成此项工作。
6.班级评审助学金的过程中一定请学业导师参与,最后上交的各班《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册》请学业导师签字认可。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册》必须按照样表要求内容填写完整(表格不能留有空白),请各班班长严格审核,按时报送。
7.请通知相关同学及时完善和更新学生管理系统中学生灵通卡号信息,以免影响助学金的发放。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日程安排
1.学生网上申请阶段(10月19日-10月25日)
各班级按照分配金额(附件1),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民主评议评定获资助学生,于10月25日将《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各年级联系人处(联系邮箱另行通知),由各年级联络人将年级汇总情况发送至孙老师邮箱sunmwlzu@126.com,各班长督促班级获资助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系统25日晚上关闭,请注意截止时间。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26日-11月1日)
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后于10月28日前在学工系统完成年级申请学生的网上审批。10月28日-10月31日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给学生处。
3.学校评审公示阶段(11月2日-8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
萃英学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