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萃英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结合萃英学院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国家拔尖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以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重点,对答辩学生进行全面考察,同时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科学研究课题,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求学精神。
二、组织管理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萃英学院牵头组织,相关学科配合实施。萃英学院成立2014年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各学科答辩协调组织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杜生一 党总支书记、副研究员
副组长:徐鹏彬 副院长
马树超 副书记
成 员:孙春友(数学与统计学院教授)
黄 亮(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
王 强(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
李祥锴(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权绘锦(文学院副教授)
秘 书:方 艳 傅丽萍 马晓爽
2.根据《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萃英学院在答辩学期的第12-13周协调安排各学科答辩时间,具体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在答辩前进行公告。
3.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推荐本专业3-5名指导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行专家组成,同时推荐具备专业知识秘书1名。各学院在答辩学期第11周将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萃英学院。
三、答辩要求
1.萃英学院全体学生须进行公开论文答辩。在国(境)外做毕业论文无法返校答辩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参加国(境)外导师组的答辩,提交的相关评审表格及证明材料经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审核评议后予以认定。
2.每位学生答辩陈辞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取ppt形式汇报,对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必须回答。同级同专业毕业生原则上都要参加。
3. 各答辩委员会根据每位学生毕业论文完成情况、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学生答辩情况,采取集体评议形式确定论文成绩,并负责对答辩情况、答辩过程进行记录。
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应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标准评定,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5.如发现毕业论文存在作假、严重抄袭或剽窃等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本意见由萃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