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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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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生宝钢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9-01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2016〕74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年度我校本科生宝钢教育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额及名额

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万元/人,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2万元/人,全校共评选3名本科生(从中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加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本学年成绩单科85分以上,平均成绩90分以上,以上成绩包含必修课、指定选修课及限选课。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登陆学生工作系统认真填写并提交申请(认真填写附件1《评审表》并上传至学工系统);

2.学院在综合考虑其他评奖评优的基础上推荐一名学生提交至学校审核;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上报人选进行公示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最终《评审表》。

四、材料上报

请各位同学于9月6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提交工作纸质版(见附件1)报送至观云楼812学生事务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

2.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3.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附件1:宝钢奖学金评审表.doc

萃英学院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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