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院将对部分2015年及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答辩。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答辩时间
结题答辩时间定于12月15日,具体地点届时另行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二、结题答辩具体要求
1. 结题答辩需提交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并提交“结题表”。指导教师及学院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提交的“结题表”。项目负责人于12月12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结题表”纸质版两份(需指导老师签字)交至学院812傅老师处。
2.结题表的附件必须含有项目组各成员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字数要求1500-2500。
3.项目若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注册公司等成果(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须在“管理系统”-“阶段性成果”中提交,并将成果复印件于12月12日之前交至学院观云楼812傅老师处(项目若有成形的论文无论发表与否可一并交至傅老师处)。
4.其他附件,如项目开展工作的照片、实验原始记录本、调研原始问卷、访谈记录等完成项目的支撑材料可选择性提交。
5. 答辩分为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限时进行,项目负责人ppt讲解时间为5分钟,总时长为7-10分钟。
6. 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
三、评审结果
结题答辩被评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于2016年12月19日前以书面的形式上交学院812傅老师处,经检查通过的,安排下一期结题答辩。
参加2016年秋季学期结题答辩和中期检查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