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欢迎进入兰州大学萃英学院

0931-8913399

NEWS  CONTENT

通知公告

学生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学生事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9-07

各位2019级、2020级同学:

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9月8日下午16:00前班级提交综合测评评定小组成员(5人,2021-2022学年班长和团支书必须为小组成员,非学生干部比例不低于40%)到辅导员王思怡老师邮箱(wangsiyievey@163.com),9月9日进行公示。

9月10日,发放综合测评细则和测评注意事项;辅导员在网上完成测评小组成员指定,测评小组成员完成网上基本素质测评打分。

9月10日—9月14日,在各班班主任指导下,测评小组整理学生加减分证明材料,依据细则加减分。(附加分:学生必须提供证明材料;遵从评定细则加分原则;以学年为单位,只计算本学年的奖惩情况)

9月14日,各班级测评小组填写综测附加分样表(见附件),经各班班主任确认签字后,与附加分证明材料一同交至办公室审核。(2020级的交至榆中校区办公楼B206,2019级的交至城关校区观云楼812)

9月15日,测评小组组长将奖励分及扣除分录入学工系统,进行排名。

9月15日—9月16日,辅导员审核班级测评小组所提交的签字确认材料,学院学工组执行排名。

9月17—19日,进行公示。

9月20日,综合测评结束,系统关闭。


附件:综测附加分样表


注意事项:

2020级物理萃英班及2021级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来学院进行,外出交流学生的成绩以教务处转换的成绩为准。


 

上一篇:【萃英基金】关于开展“萃英学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版权所有:兰州大学萃英学院     邮编:7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