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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人:赵青天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1-26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面部署和《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固本跃升”实施方,培养具有优秀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拔尖学生,萃英学院专门设立“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学生创新基金”,资助学生积极开展科研训练和探索实践项目,简称“萃英学生创新项目”。为做好基金和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资助对象

第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为萃英学院学生,每人每年可申报1项“萃英学生创新项”,作为成员参与不超过2项。项目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鼓励跨年级、跨专业或吸收其他学院学生作为团队成员。

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

(二)申报的课题应具有创新性与可行性,与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学生作为负责人主持同类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新项目。

(四)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䇹政基金“提问与猜想”“质疑与探索”等项目均可列入“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统一管理,同一课题内容如获得校内外相关资助的,不进行重复资助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每年3启动“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申报,学生自主联系指导教师、选择课题组织团队。

第四条 学生申请项目时需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应写明项目的中期目标、结项目标以及预期成果等。

第五条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研究计划、指导教师意见、答辩考评情况综合确定立项结果评审结果优秀的项目优先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第六条 9开展中期检查项目团队对照中期目标提交进展报告。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取消资助,部分检查合格但完成质量不高的项目,按要求整改并于11月进行再次检查,检查不合格终止资助。

第七条 次年3月,开展结项评审项目团队提交项目结报告,说明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等。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根据项目进展实际和答辩情况等,确定结项考核等级。

第八条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学年,因正当理由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应由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如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研究方向或内容,需在中期检查前提交申请,未经学院审核通过不得随意更换。

第三章 项目考核

第九条 项目结项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

(一)不合格:没有完成预期研究目标或者没有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

(二)合格:完成预期研究目标,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

(三)优秀:完成预期研究目标,通过结项评审,并取得与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实践成果等)的项目。

第十条 获得优秀的项目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将给予奖励支持根据实际在评奖评优、外出交流、科研经费等方面予以体现。

(一)人文社科类项目的成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在学校认定的核心类期刊上;

(二)自然科学类项目的成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

(三)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四)学院认定的其他突出成果。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确定立项的项目根据专业性质和实际需求给予3000-5000元不等的资金支持,由萃英学院统一支出管理。

第十二条 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报销不超过50%项目经费;中期考核不合格项目暂不予报销。结项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项目,根据实际报销立项支持额度内的剩余经费不合格的项目由学院和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报销额度。

第十 经费使用秉持勤俭节约、绿色高效的原则,有关票据经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办理

第五章 有关说明

第十四条 项目指导教师1名,一般情况优先选择科研导师。

第十 结项等级为优秀,取得重要进展,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可以申请再次资助。

第十 鼓励学生在“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的基础上开展相关领域进一步探索,培育和支持有潜力的项目参加“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类竞赛。

第十 “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的研究成果属于兰州大学所有,取得的成果均须标注该研究曾经接受“萃英学生创新项目”的资助。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兰州大学萃英学院负责解释。 

萃英学院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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