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团委学生会组织:
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兰州大学萃英学院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含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含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含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萃英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萃英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1.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附件1);
2.申报校级荣誉奖项,上一年度团员评议等级需为“优秀”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申报院级荣誉奖项,上一年度团员评议等级需为“优秀”或“合格”;
3.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范围申报人从事团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校团委各中心、校学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申报的学生个人,均需征求所在团支部和学院团委的意见,并通过所在学院团委统一上报材料;
5.校级评选与院级评选不兼得。
三、评选名额
1.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从上一年度四、五星级团支部中评选,评选通过后推荐参评“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2.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5名,从中择优推荐一名团支部书记参评“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3.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11名,从中择优推荐1名同学参评“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4.萃英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8名;
5.萃英学院优秀共青团员:16名。
各团支部可以推荐总数不超过团支部人数30%的同学(四舍五入)参与上述荣誉评选,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单独下达。
校团委各中心、校学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申报的学生个人,经学院团委评审同意后,不占学院评选名额。
四、评选办法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附件2)。
五、申报流程
1.分类申报:个人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3),提交第二课堂成绩单、年度志愿时长证明材料(电子版)。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的需提交主要事迹材料(格式参见附件4),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还需提供先进工作做法的支撑或证明材料,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学院团委。
申报人需向所在团支部或学院团委学生会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3、附件5等),压缩包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校级/院级+五四评优”的格式。本次评选不接收个人提交的材料。
2.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团支部或学生组织评审推荐,针对申报团体或申报人个人情况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不重复推荐,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
各团支部、团委学生会组织将材料收集齐全、检查无误、整理完毕后,将申报人附件5材料整合为一个Word文档,和申报人附件2材料(申报“十佳”“标兵”系列荣誉需额外提交主要事迹材料)发送至学院基层团建指导中心邮箱CYjctjzdzx@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名称/学生组织名称+五四评优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4月9日(周三)19:00,逾期不再接收。
3.学院审核:学院团委通过书面评审、综合考察等方式进行评定,4月11日前确定拟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4.学校审核:校团委通过书面评审、答辩评审、综合考察等方式进行评定,确定拟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共青团兰州大学萃英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