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3〕7号
萃英学院公共教学空间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有限空间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公共教学空间指观云楼8楼的教室、报告厅、会议室、大厅等全部教学用房和公共空间。
二、公共教学空间原则上只安排与学院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教学及学术讲座和等活动。院内举办的学术活动、交流座谈会、学生活动、沙龙等,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原则。
三、承担我院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及有关教师),举办与我院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学术讲座等,需要使用公共教学空间的,须提前在学院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并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使用过程中须保持安全、安静及卫生。确因活动需要,改变教学空间布局的情况,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并在活动结束后恢复原有格局。
四、使用公共教学空间过程中,造成设备故障的,要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确因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家具设备损坏、丢失等),由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
五、萃英学院谢绝接纳外单位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学院公共教学空间亦不对外租借。
六、根据院历安排和工作需要,学院定期设立“开放日”,开放期间欢迎校内师生和各界来宾访问。
七、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5日起实行。
萃英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